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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01:00 来源: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系(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邮编:445000;联系电话:0718—80249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公开机构职能及办公信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公开了各级各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监督。

加强决策全流程公开力度。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召开公众座谈会、发布征求意见公告等方式听取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并按时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和决策情况,提高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

深化“互联网+政务公开”运用。以26个重点领域信息为重点,以“湖北政务服务网”恩施市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双随机、一公开”、“信用湖北”、“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等渠道为依托,大力推动各部门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提升“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水平。

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众志成城抗疫情”专栏,同时利用电视、广播、政务新媒体发布疫情防控动态信息1050条、《通知》《公告》92条、政策解读96条、防控知识39条、辟谣信息25条。

公开各领域监管信息。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牵头作用,督促指导全市29个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建立了“一单、两库、一细则”,部门间实现数据结果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全市共自建检查对象27779个,共用市场主体79111个, 执法人员1042人,确定346项随机抽查事项,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154个,实施联合抽查9次,抽查结果依法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认真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办理形式、答复文书格式、档案归集、台账管理,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水平。2020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件,均按时按要求办结。

(三)加强督办。结合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和政府网站检查测评,对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整改,并形成长效。加强督办落实,定期通报信息发布、新媒体运行管理等工作完成情况,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

0

0

0

规范性文件(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公告、通告、意见、通知,以及标题采用“规定”“办法”“细则”“规范”“规程”“规则”等字样的公文,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

2

2

2

其他主动公开文件(含以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其他主动公开文件”栏目数据)

1477

614

64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许可

639

114

1310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含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和其他类,以及公共服务事项)

700

3687(统计范围新增

行政处罚、

行政检查、

行政强制、

行政征收

四个类别)

 2463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事项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处理决定数量

(指2020年办件量)

行政处罚

276

2756

4155

行政强制

23

152

26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

本年增/减

(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减用负值表示,如-8)

行政事业性收费

79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

采购总金额

(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45

70358.89万元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1

000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0000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1

000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0

(四)0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0

2.重复申请

000000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0

(六)其他处理

0000000

(七)总计

15

1

000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000000000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19年问题整改情况。对照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二是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培训;三是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增设“决策预公开”栏目,加强决策全流程公开力度。四是加强对重点领域信息发布的指导检查督办,促进“应公开尽公开”。

(二)2020年我市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公开执行水平有所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尚不完善;二是行政决策预公开和公众参与机制尚不健全;三是村级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不高。

下一步,我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坚持标准引领、需求导向、依法依规、改革创新基本原则,进一步推进市、乡、村三级规范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健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体系,切实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

一是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编制和公开工作。对照国务院部门制定的26个重点领域标准指引和省、州、市相关要求,编制《恩施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在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逐项确定公开事项、公开内容、主要依据、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对象、公开方式、公开层级,在此基础上,组织有关部门和乡镇编制本级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按照省、州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优化改版。组织32家市直单位、16个乡(镇、办)按照“统一栏目名称、统一内容标准、统一申请受理”要求,开通了政府信息公开网页,为政府信息公开搭建良好平台。规范政务新媒体运维,全市共备案政务新媒体32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7个、微博2个、客户端1个,其他第三方2个。不断完善政务新媒体公众互动、政务服务、公益服务等功能,提高政府网上服务能力。

(二)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

2020年,我市共主办州人大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委员提案29件,其中州人大代表建议8件,州政协提案21件。建议提案涉及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教育、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多个方面,已全部办理完毕并按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建议提案办理”专栏进行集中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优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大项目建设”栏目进行改版,设置“项目公告、项目审批、建设进度、重大变更、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子栏目,内容涵盖了项目相关公告、审批事项批准结果、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有关信息、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竣工有关信息等,覆盖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

二是做好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发布。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恩施州综合产权交易平台,做好政府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围绕卫生健康、教育、社会保障、就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突发公共事件、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监管等方面,加大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公开执行和结果信息公开。运用政务新媒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宣传栏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发布,提升信息传播精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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