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 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水利建设等方面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和队伍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利政务环境,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契机,紧贴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内容,共计发布一百余条信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情况。对涉及水利方面工程项目的行政许可批复相关内容积极主动公开;对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公示,为城市规划治理提供相关数据;积极公开节水相关政策解读;按要求对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恩施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283894,传真:0718-828446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水利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等问题。2024年,我们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情况: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新《条例》,对照条例查漏补缺,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提升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重点加强立、改、废等动态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按照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配合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升信息的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