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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09:36 来源:市水利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总体情况

我局严格落实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 结合水利工作实际,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廉政建设、推进水利建设等方面相结合,加强信息公开领导和队伍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水利政风、行风建设,规范和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优化水利政务环境,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在市大数据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以深化水利改革为契机,紧贴水利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形式及监督保障措施,积极探索,注重实效,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提高机关行政效能。

2023年度我局信息公开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等内容,共计发布一百余条信息。主动公开机关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情况。对涉及水利方面工程项目的行政许可批复相关内容积极主动公开;对水土保持重点工作进行公开公示,为城市规划治理提供相关数据;积极公开节水相关政策解读;按要求对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办理情况进行公开。《恩施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恩施市水利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283894,传真:0718-8284461。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度我局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但对照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社会公众的需求,水利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公开便民性有待提高等问题。2024年,我们将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改进情况:我单位将从以下方面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新《条例》,对照条例查漏补缺,规范、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加大内部培训力度,提升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重点加强立、改、废等动态调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按照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配合完成“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接受社会监督,扩大信息发布的覆盖面,提升信息的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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