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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09:01 来源:恩施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要求,现公布恩施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1120221231日。如对本报告有所疑问,请联系恩施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地址:湖北省恩施州恩施市航空大道162号,电话:0718-82240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梳理,截至12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其中包括:财政专项资金37条,政府采购52条,行政许可结果35条,行政处罚决定5条,“双随机、一公开”8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制度3条,重大建设项目1条,乡村振兴1条,安全生产1条,突发公共事件1条,疫情防控3条,政府会议1条,信息公开目录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4条。

2022年,恩施市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贯彻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及时公开,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取得了较好成效。2022年,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多措并举。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落实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推动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规范工作。根据新条例和新要求,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发布解读等相关制度措施。三是拓宽渠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中国硒都网、云上恩施等多个新媒体平台将相关政府信息进行公示,并采用接待来访、电子信箱、媒体座谈等方式及时对外公布解读“三农”政策措施,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四是加强监督。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本年度各股室和二级单位职责分工,各方通力协作,责任到人。通过目标考核、舆论监督等途径,强化监督保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110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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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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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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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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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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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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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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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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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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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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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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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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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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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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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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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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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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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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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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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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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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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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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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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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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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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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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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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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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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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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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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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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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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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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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七)总计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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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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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局于2022526日收到恩施市司法局送来申请人吴奇军不服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恩市农宅罚〔20226号)一案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此前,恩施市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向我局移交了屯堡乡双龙村申请人吴奇军违法建房线索。经查明,申请人吴奇军未经有权机关批准,擅自在恩施市屯堡乡双龙村水柳坝组占村集体土地建宅基地,属违法占地。我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建议复议机关予以维持,以彰显法律的尊严,引导、教育广大农村村民树立耕地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按程序申请使用宅基地,维护正常的土地管理秩序。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1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较上年度有所进益。但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宣传培训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等。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各项指标和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宣传引导,提高在职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条例》的要求融入到日常业务工作之中,自觉推行政务公开。二是进一步提升工作能力。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工作水平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恩施市农业农村局共承办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共40件,其中主办23件,承办17。在办理过程中,我局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沟通,详细了解情况;在形成答复意见时,及时征求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23交办事项全部按期办结,确保办理效果,代表委员对办理过程和结果均表示满意。同时,我局积极做好协办工作,及时向相关单位和乡镇回复办意见17份,有力促进其他单位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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