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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发布时间:2023-01-03 14:50 来源: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恩施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家、省、州、市各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为全面完成2023年度恩施市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1. 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一类单位:考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情况、新媒体建设与管理情况、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情况

乡级单位(19个):13个乡镇、5个街道办事处、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中心。

市直单位(31个):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科经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务局、市林业局、市档案馆、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州生态环境局恩施市分局、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

(二)二类单位:无具体任务的市直部门

二、分值及考评指标(总分值100分)

(一)政府信息平台运行情况(40分)

包括栏目规范化建设情况、更新情况、信息规范发布情况。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要求,围绕社会公益事业、公共资源交易、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开展考核。

(二)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40分)

按照“谁开设、谁主办”和“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新媒体账号”原则,加强本单位政务新媒体管理,严格审核发布内容,按时更新平台信息,不断优化政务新媒体服务和互动功能。

(三)政民互动渠道建设情况(20分)

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答复解决政府门户网站的群众诉求。

三、考评方式:

(一)日常检查:对各级各单位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常规检查,收集季度通报问题线索。

(二)季度通报:按季度汇总各单位政务公开相关问题,印发季度工作通报,督导责任单位整改销号。

(三)年终打分:根据四个季度通报问题情况,进行全年综合考评打分,并实行年终工作质效排名。

四、考评结果运用

年终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并运用到2023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

附:恩施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细则

恩施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

恩施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考评细则

项 目

(百分制)

评分细则

考核说明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行情况(40分)

  1. 栏目设置不规范,每个扣1分;

  2. 未按规定周期及时更新,每次扣1分;

  3. 发布内容与栏目不符,每次扣1分;

  4. 发布信息出现错敏词、违规内容的,每次扣1分,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

  5. 发布本部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未发布扣5分,发布格式不标准扣3分;

  6. 未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信息、单位科室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公布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每项次扣1分;

  7. 未公开本部门“十四五”规划文本,同步公开“十四五”规划解读材料,公开历史规划,缺一项扣1分;

  8. 未公开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答复全文、工作动态,缺一项扣1分;

  9. 无本单位政策文件解读的,扣1分;

10、未发布村级党务、居委报告,一个村(社区)未公开扣1分。

(备注:本项扣完为止)

二类单位不考评本项,取平均分。

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情况(40分)

  1. 未按照“先申请,后注册”程序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备案手续的,未向市政务局申请备案,擅自新开设账号的,每个扣5分;

  2. 未及时摸排、注销运行异常账号和“僵尸”账号,因此类情况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

  3. 发布信息出现错敏词、个人隐私的,每次扣1分,产生不良社会影响或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

  4. 未按照规定周期及时更新,每超期一次扣1分,长期需提醒才更新的,每个账号扣2分,被上级部门通报的每次扣5分;

  5. 未按要求及时做好账号变更、注销备案的,每次扣2分。

(备注:本项扣完为止)

无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单位,不考评本项,取平均分。

政民互动渠道建设情况(20分)

未畅通政民互动渠道,规范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不能及时答复解决政府门户网站的群众诉求,出现签收不及时、答复不规范、群众不满意的,每件次扣2分。

(备注:本项扣完为止)

本年度未涉及依申请公开和政府网站留言的,取平均分。

备注:发布村级党务、居委报告仅考核乡镇、街道办事处、恩施大峡谷风景区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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