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深化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监管走深走实,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恩市政办发〔2019〕35号)《恩施市推行“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制定了《2026年度恩施市市场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动态更新管理,夯实抽查工作基础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一业一查”监管要求,及时维护、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现动态更新、精准管理。对检查对象实行标签化分类,标注行业类型、信用等级、经营规模等关键信息、3对执法检查人员逐一标注业务专长、执法资质、从业领域等内容,确保抽选匹配科学、监管靶向精准。同时,对照最新政策法规和监管职责,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抽查事项清单,做到监管事项全覆盖、无遗漏。
二、严格时间节点,规范推进抽查实施
各单位要对照年度抽查计划,科学制定本单位、本领域具体实施细则,均衡安排抽查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计划明确的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抽查检查,原则上于2026年11月10日前全面完成本年度所有抽查任务。严禁随意变更抽查事项、内容、范围和比例,确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计划的,须提前报备,经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且在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内创建的计划名称需与年初计划保持一致。
三、深化信用监管,实施差异化抽查举措
全面推行信用风险分类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深度融合,根据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等级(A、B、C、D类)科学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风险低的A类主体,大幅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推行“无事不扰”;对信用风险一般的B类主体,按常规比例开展抽查;对信用风险较高的C类、高风险的D类主体,显著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严重失信主体实现抽查全覆盖,切实做到“守信者无事不扰,失信者利剑高悬”。
四、规范执法操作,确保抽查工作质效
各单位要严格遵循“一业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原则,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抽查检查,严禁弄虚作假、流于形式。检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现场情况、固定相关证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形成“检查—发现—整改—复核”的闭环管理。严格落实“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要求,在完成抽查检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准确录入湖北省“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依法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创新监管模式,提升联合监管效能
各单位要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推动双随机监管向移动端延伸,广泛运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开展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的干扰。深化“综合一次查”改革,推进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整合监管资源,提升监管集约化水平。探索推行在线指挥调度、风险提示预警、线索分发处理的集成管理模式,实现监管信息共享、监管结果互认,切实提升“一业一查”联合监管的精准度和高效性。
六、强化统筹联动,做好工作总结报送
各单位要加强上下协同、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问题会商的联合监管机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同一年度内对信用风险低的同一经营主体,不得重复开展抽查,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工作对接,及时向牵头部门反馈抽查工作进展情况,于2026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本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工作总结及相关工作资料报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李黎,电话:8416737,邮箱2059679650@qq.com。
附件:2026年度恩施市市监管领域“一业一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清单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