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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杨新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10:37 来源:恩施市人民政府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大峡谷风景区管理中心,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恩市干〔2023〕56号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杨新锋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华敏同志任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高鹏同志任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向延奎同志任市司法局龙凤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剑锋同志市投资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吉尚海同志市金满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黄红萍同志市文化旅游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必甲同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刘军同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保留原职务层次待遇)。

    陆航、黄豪、李海霞、刘卓、朱文環、温华宝等6名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恩施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3日      


    抄送:市委各部门。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

恩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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