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恩施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书记、市长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上专题学习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部署我市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统筹安排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和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二是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党委政府的督察范围,统筹抓好2021年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落实,推动法治领域重点问题解决。三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将法治建设相关培训专题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内容,组织全市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参与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是健全权责清单管理机制。对全市4504项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对市直职能部门取消、下放或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严格审核,实施动态管理机制,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确保清单之外无审批。二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积极推进“一事联办”工作,在持续巩固2020年“一事联办”事项办理成效的基础上,选取企业群众关系密切、办事频率高的事项进行深度推广,逐步上线“恩施州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确保流转运行顺畅。三是持续规范精简审批服务。承诺时间较法定时间压缩70%以上,全面推进证照应用,提升电子证照在减证便民方面的支撑作用,标记完成51类4362本高频电子证照“免提交”。1532项事项承诺“0跑腿”。利用“鄂汇办”APP归集上线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高频电子证照,启动“亮证”办事业务,企业、群众到市乡村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办事,无须再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四是推进“一窗通办”。根据“前台一窗收件,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的要求,推进州市跨层级“一窗通办”改革,跨层级深度融合业务办理。五是强化审批时限管理。实施“超时默认、自动用印”机制,促各相关部门及时审批。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一是制定并公布恩施市本级《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同时各乡镇办及市政府各部门也编制公开了本单位《政务公开标准事项目录》。二是建立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持续提升规范化水平。全市200个村(社区)开设标准化、规范化的信息公开网页,公布了村级政务信息12480条,村级党务、财务、事务信息1367条。三是加强政民互动,及时处理、公布恩施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群众网络来信36条,开展网络征集调查6期,充分回应社会关切,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了政府治理能力。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一是全面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五大”程序。二是规范性文件管理不断完善。健全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力度,强化备案审查的纠错功能和实效,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全市全年共制发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并及时备案,确保每一件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合法有效。开展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及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示,确保制度建设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专业优势。市政府法律顾问团列席市委、市政府各类重要会议442次,审查各类文件及合同共564份,出具法律意见书81份,为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一是深入落实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街道执法资源,设立街道执法中心,对城区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清单进行公布,确认街道法定权力事项及依职权赋权承接事项。开展全市街道综合执法工作培训以及《规范行政执法 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专题培训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市25个行政执法单位严格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信息,公示执法信息15587条。组织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全市32个执法单位1800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考试。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从全市行政执法部门中随机抽查执法卷宗,组织专家对案卷进行评审。开展全市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对突出问题整治问题清单全面进行整改。
(六)健全监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一是切实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交办、督办、约谈、通报等工作机制。二是自觉接受各类外部监督。严格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大工作监督、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系,充分听取并及时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三是积极接受司法监督。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及时落实反馈检察建议,确保政府行政行为始终在司法监督下顺利运行。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加强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2021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70件,受理65件,办结62件,撤销7件,有效发挥了行政复议在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作用和化解行政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二是深入推进调解工作。坚持发扬“枫桥经验”,健全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2021年,全市共排查矛盾纠纷6237件,预防矛盾纠纷564件,调处矛盾纠纷3407件,成功调处3191件,成功率达94%,联合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2021年共受理调解案件762件,调解成功756件,调解成功率99.2%。三是大力加强诉调对接。全市调解部门共参与调处法院移交民商事矛盾纠纷1906件,调解成功1030件,调解成功率达54%,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八)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平稳发展。一是加强诚信政府体系建设,打造良好社会发展环境。制定《恩施市政务诚信公开承诺工作方案》《恩施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等机制文件。清理全市2016年以来的政府合同7381份,有效维护了政府公信力。二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设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立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各成员单位之间横向沟通互动、纵向监督联动的“双向互动”工作机制。三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政府审议并公布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清单,更大程度便民利民。四是扎实推进“清减降放”工作。通过全面“清”、持续“减”、大力“降”和创新“放”等措施,审定可下放事项89项,可取消事项51项,压减申请材料2535份,精简事项办理环节2839个,前移事项办理环节65项。
二、存在的问题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成绩,但同时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仍有待提高。乡(镇、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能力素质仍有所欠缺,基层政府仍是法治政府建设的短板。
(二)执法能力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人均执法水平相对较低,日常检查主动发现问题能力不足,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法治队伍力量仍有待加强。专门从事法治工作的人员较少,特别是缺乏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或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与持续增长的工作量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我市将按照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以创建省级示范法治政府政府为目标,固强补弱,积极创新,推动各单位形成合力,实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突破。
(一)持续开展示范法治政府创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认识,压实工作责任,充分把握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的重要性和引领性,强化考核监管及督察问责,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重视、职能部门共同推进良好工作局面。同时,做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广泛宣传,提高群众满意度和社会知晓率。
(二)持续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指导、培训和监督,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推进规范文明执法。
(三)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力度。有效规范涉企监管执法,减少执法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涉。强化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学习,提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四)持续加强法治力量建设。完善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机构设置,配齐配强符合资质的法治机构专业人才。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科学的考评体系与激励机制,为公职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