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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的 工作提示

发布时间:2025-09-25 13:05 来源: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机关相关股室:

中秋、国庆双节临近,节日期间食品消费旺盛,人员流动频繁,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增加,各所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紧盯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采取更加有力、更具针对性的措施,结合辖区实际,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监管效能,全力以赴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现就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以下工作提醒: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中秋、国庆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点任务来抓。要严格落实 “四个最严” 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确保责任到人、任务到岗,全力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突出监管重点,加大执法力度

(一)聚焦重点区域

加强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农村地区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经营主体较为分散,食品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容易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流通渠道;旅游景区和车站码头人员流动性大,食品消费集中,食品安全问题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农村集体聚餐是群众节日消费的主要场所,要确保这些区域的食品安全。对这些重点区域,要增加执法人员巡查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紧盯重点品种

以月饼、肉类、酒类(以散装白酒为重点)、乳制品、食用油、糕点、调味品、水产品等节日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品种。尤其要加强对月饼等节令食品的监管,检查生产、包装、标识、保质期等是否符合要求,严厉打击过度包装、虚假宣传、使用劣质原料等违法行为。对肉类产品,要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防止未经检验检疫、病死畜禽肉及不合格肉制品流入市场;对散装白酒、乳制品等,要重点检查进货渠道和质量安全;对水产品,要关注是否存在使用违禁药物、非法添加等问题。

(三)关注重点环节

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入手,扎实开展全链条监管。在生产环节,重点检查原辅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食品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等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超范围生产、使用非食品原料或回收原料生产食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等违法行为;在流通环节,以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市、食品店等为重点场所,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贮存条件、标签标识等是否符合规范。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加强对畜禽肉类、水产品等农产品市场准入的监管;在餐饮服务环节,以承办宴席的大型餐饮单位和农村集体聚餐场所、旅游景点周边餐饮、网红餐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为重点,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和信息公示;加强加工销售野生菌、野生动物、河豚鱼等违法情况的监管,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严管重点主体

加强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等 “三小” 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监管。恩施城区五办一镇“三小” 主体数量多、分布广、条件简陋,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加工不符合法律规范情况较为普遍,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较高。要引导和督促他们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依法依规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和经营活动。对无证无照经营、生产经营 “三无” 食品、销售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加强风险隐患排查

各所要结合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和既往抽检监测结果,对辖区内的食品安全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排查。对风险等级高、问题隐患多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建立风险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发挥技术支撑作用

要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加大食品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要立即依法采取下架、召回、查封扣押等措施,并及时追查源头,依法严惩重处。

三、加强应急管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各市场监管所、大队、相关股室要结合市局制定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要按照规定立即报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采取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件危害和负面舆情的传播,要做好舆情监测和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负面舆情扩散。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能力。鼓励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及时举报食品违法违规线索,构建群防群控的社会共治格局。

五、加强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

加强与农业农村、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方面,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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