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公示(恩施市交客许[2025]005号)
各利害关系人:
2025年4月恩施市星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新增两台客运车辆(恩施至团堡)的申请。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法定的要求和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之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6条之规定,各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恩施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客观真实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陈述和申辩人为法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人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陈述和申辩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同为意见无效。
联系地址:恩施市民族路松树坪安置小区10栋恩施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0718-8277886
恩施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4月28日
序号 | 申请单位 | 许可事项 | 备案事项 | 备注 | |||||||||
起点 | 终点 | 班线类型 | 类型等级 | 日发班次下限 | 申请经营期限 | 拟投车辆数 | 中途停靠站点 | 常用途经线路 | 备用途经线路 | 起讫站点 | |||
1 | 恩施市星火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 恩施 | 团堡 | 四类 | 小型中级 | 2 | 4年 | 2台 | 无 | 罗针田、十字路、朝东岩、牛栏坪、四方洞、洞垭口 | 无 | 恩施州交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红庙车站、团堡集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