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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用林容缺受理材料清单

发布时间:2025-08-20 12:00 来源: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5个工作日内补齐)

1.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2.土地利用现状照片。

3.临时用地涉及占用或穿越铁路、公路、河流、自然保护区等情形的,应当提交林业、水利、交通、环保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者审批结果。

4.支付凭证(临时用地补偿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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