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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屯堡自然资源和规划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2-10 04:33 来源:恩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格链接)

四、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六、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本乡土地管理、地质灾害监测防治、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认真宣传、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做好本乡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利用、地质环境保护等总体规划编制的基础工作和实施工作。

(3)、搞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耕地保护,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协助做好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规划许可;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5、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有关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

6)、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巡查,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7)、做好自然资源信访接待工作,调解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机关及下属1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含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加强土地、矿山资源的利用和管理,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和土地、矿山的执法监察工作。

(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

(三)营运环境服务重点项目,协助企业搞好土地报批手续。

(四)配合做好农村住房建设审批、临时用地、设施农业地的备案工作。

(五)加快推进土地整治土地复垦以及增减挂钩项目建设。

    三、部门预算公开报表(表格链接)

屯堡预算公开(当年).XLS

    四、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收入95.6749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5.674905万元,事业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5.674905万元。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21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44288万元,自然资源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79.5795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8904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1.592427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3.2456万元;津贴补贴4.0320万元;绩效工资7.582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54428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费4.3556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70万元;住房公积金6.038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6164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56512万元。其中:

医疗费补助0.2001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64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10.825966万元。其中:

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0.1万元;培训费0.2181.24万元;公务招待费0.03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0.597903万元;福利费1.0499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

4.资本性支出0.1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95.6749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271823万元,增长7.02%,安排情况如下:

  1. 基本支出95.67490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271823万元,增长7.02%,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政策性增资。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81.59242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3.2456万元;津贴补贴4.0320万元;绩效工资7.5826万元;基本医疗保险费2.544288万元;机关养老保险费4.3556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770万元;住房公积金6.03890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3.6164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10.825966万元(其中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0.1万元;培训费0.2181.24万元;公务招待费0.03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0.597903万元;福利费1.0499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56512万元其中医疗费补助0.20011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564万元)。

2.资本性支出0.1万元。

3.项目支出0万元

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1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73万元,下降38.8%。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68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三公”经费,减少开支

3)公务接待费0.0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0.05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明细开支情况。增减变动及异常情况说明。其中:

办公费0.5万元;印刷费0.1万元;水费0.05万元;电费0.3万元;邮电费0.1万元;取暖费0.2万元;差旅费0.2万元;维修(护)0.1万元;培训费0.2181.24万元;公务招待费0.03万元;劳务费0.4万元;工会经费0.597903万元;福利费1.0499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06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总计为10.82596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4.589831万元,减少29.8%,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人均公用经费财政只按1.5万元/人核定,而2020年是按2万元/人核定,且2021年人员编制数减少了2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1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6.8万元。包括:

1.货物类6.8万元。主要安排为办公设备购置

2.工程类0万元。

3.服务类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1.基本公共服务类5.9万元。

2.社会事务服务类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对2021年财政预算资金95.674905万元进行整体绩效支出评价,其中基本支出95.67490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属于一般业务用车

  1. 本单位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重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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