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 (2017年本)的通知>的通知》(恩市政办发 〔2018〕5号文件)规定,分类和编排信息。
二、获取方式
㈠主动公开
1.公开范围
本部门信息公开包括部门层面的信息公开和本部门内设各工作机构的信息公开。本部门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本部门层面的主要信息:
(1)部门概况信息
(2)部门通知公告
(3)部门工作进展信息
(4)部门文件和规划信息
(5)部门财政预算决算、政府采购信息
(6)部门人事信息
(7)部门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公开形式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在恩施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上公开的形式公开,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提供查询与资料索取服务,方便市民查询。
3.公开时限
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有关事项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恩施市卫生健康局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人可向本机关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恩施市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也可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
申请人可以通过以下4种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互联网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恩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根据要求填写后申请;
4.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贯彻落实《恩施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要求,压缩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时限,实行“151015”工作机制。即收到依申请公开1个工作日(当日)内与申请人联系沟通,确定依申请公开签收时间,反馈其申请获得信息的状态; 5个工作日内完成自行办理、补正后办理等情形的回复; 10个工作日完成协同办理情形的回复; 15个工作日完成会商、需要征求第三方或其他机关意见、延期办理情形的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本机关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湖北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诵知》收取信息处理费。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局办公室是本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机构
办公地址:恩施市航空大道236号
邮编:445000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18-8224041
传真号码:0718-8224041
电子邮箱:103295173@qq.com
负责人姓名:童司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