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违法行为 | 事项类别 | 适用条件 | 法定依据 |
1 |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开具处方 | 从轻处罚 | 首次发生违法行为,使用1-3名未取得处方权人员,未造成严重后果。 | 《湖北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行政处罚法》《处方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 |
2 | 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 | 从轻处罚 | 医疗机构未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设置监控部门或专(兼)职人员的。 | 《湖北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行政处罚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
3 | 非法医疗美容 | 从轻处罚 | 首次发生违法行为,未造成严重后果。及时消除违法行为后果 | 《湖北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行政处罚法》 |
4 | 医疗质量不落实 | 从轻处罚 | 发生《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二、三、五、六项行为,逾期不改,未造成严重后果。 | 《湖北省规范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规则》《行政处罚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
恩施市卫健局涉企从轻处罚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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