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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23 14:39 来源: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经批准,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公益性岗位1人

主要工作内容:办公室公共服务人员。

二、招聘条件(同时具备)

(一)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无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良行为,不宜从事招聘岗位的。

三、招聘程序和时间

(一)报名与考试

1.报名办法: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驾驶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登记照片一张到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204办公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6月15日起至6月20日止。

3.报名结束后,于2021年6月21日(周一)上午9:00在监督局机关大会议室,由恩施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组织专班对报名对象进行集中面试,择优录取。

(二)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

四、工资待遇

招聘人员通过考察确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工资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五、有关事项

(一)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年限3年,满3年合同自动终止,无经济补偿。食宿自理。

(二)聘用人员须严格遵守恩施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相关管理规定,若发生违反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安排、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等行为的,市卫计综合监督执法局有权解除合同。

(三)其他要求:报名者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报名资料除原件外概不退回。

恩施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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