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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余长城诊所向我局提出申请:变更医疗机构执业地点。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就变更情况向社会公示。
原执业地点:恩施市龙凤镇建设大道452号第一层。
现变更为:恩施市龙凤镇龙凤村建设大道474号第一层。
行政许可决定时间:2026年07月13日
2026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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