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0〕8号)、《省卫健委关于组织开展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工作的通知》(鄂卫函〔2025〕80号)、州卫健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恩施州普惠托育服务机制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我市于2025年9月全面开展幼儿园托育服务资质验收与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工作。经机构申请、联合评审及现场验收,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9日起至9月25日止(共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市卫健局反映,电话:0718-8262132。
附件1:恩施市托育服务托位验收合格机构及托位明细表.xlsx
恩施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