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公开报表(表格链接)
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民健康政策,组织拟定全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订全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健康硒都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任务、措施。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政策措施。
3、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干预措施,组织开展传染病监测。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药典。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7、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加强行风建设,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措施。
9、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1、制定实施全市中医药发展规划,促进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标准化和现代化。组织开展全市中医药人才培养、师承教育工作,推广中医药科技成果和适宜技术,传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组织开展全市中药资源普查。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12、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由局机关及下属4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局机关,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市流动人口管理站、市计划生育秘书协会、市卫计局会计核算中心、市爱卫办。其中市流动人口管理站、市计划生育协会、市卫计局会计核算中心、市爱卫办的经费合并纳入局机关编制预算。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单位编制人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工勤编制1人,临时占编人员1人,事业编制 20人。在职实有人数 4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临时占编人员1人,事业编制20人,三支一扶人员1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人员 1人、退休人员25人。
(四)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践行新时期党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推进健康硒都建设为主体,以持续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重点,不断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和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以清廉医院建设和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优化基层医疗环境,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以绩效考核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和效益提升。积极围绕中心工作,完善生物医药和大健康产业链条,积极谋划项目建设,统筹推进“323+”攻坚行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生育政策的落实,保障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943.4719万元,比2022年预算3419.85万元减少1476.3781万元,减少43.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单位项目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3.4719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其他收入 0万,占预算收入的0%。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43.4719万元,比2022年预算3419.85万元减少1476.3781万元,下降43.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单位项目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情况科目安排情况,基本支出978.4719万元,项目支出965万元。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2年都没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4.7331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6.015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174万元。 较上年282.69万元减少7.9569 万元,变化原因为政策调整和在职人员调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 1546.7787万元;其中:卫生健康管理
事务709.5917万元,计划生育事务81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2.1870万元 。较上年3090.99万元减少1544.2113 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单位对项目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 0 万元; 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和2022年都没有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 71.9601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1.9601万元。较上年46.17万元增加25.7901万元,变化原因:政策原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
6、科学技术支出 50万元;其中:其他科学技术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较上年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刚好持平,变化原因:2023年功能分类科目调整造成。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797.0603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168.5964万元;津贴补贴 91.6488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奖金)219.6179万元;绩效工资 48.91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79.293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18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7030万元;住房公积金71.96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7.1403万元。较上年815.75万元减少18.6897万元,变化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减少工资福利支出。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4.2233万元。其中:
离休费 17.1090万元;退休费 77.1143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万元。较上年93.65万元增加0.5733万元,变化原因:在职人员转退休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商品和服务支出87.1883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85.4333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755万元。
4、项目支出965万元,较上年2410.33万元减少1445.33 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单位项目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 其中:
部门项目支出965万元,较上年2410.33万元减少1445.33 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单位项目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包括:
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 50万元,较上年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0万元无变化,原因是本年度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调整,主要用于:卫健局机关日常运转、健康硒都建设经费。
2100102卫生健康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较上年120万元减少20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主要用于:全市各医疗机构预防性健康体检人群。
2100717计划生育服务815万元,较上年2240.33万元减少1425.33万元,变化原因:2023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了。主要用于:其中: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245万元,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本级)570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奖扶、特扶补助资金兑现和系列节假日慰问金等兑现。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变化原因:本年与上年没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故没有变化。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943.4719 万元。比2022年预算3419.85万元减少1476.3781万元,下降43.17%,主要原因是:2023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单位项目预算收入和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了。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78.4719万元,比上年预算1009.52万元减少31.0481万元,下降3.07%,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转退休相关经费减少。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797.0603万元,比2022年预算815.75万元减少18.6897万元,减少2.29%,主要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
(2)商品服务支出87.1883万元,比2022年预算100.12万元增加12.9317万元,减少12.92%,主要原因为行政在职人员退休,工会福利费和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94.2233万元,比2022年预算93.65万元增加0.5733万元,增加0.61%,主要原因为行政在职人员转退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2、项目支出965万元,比2022年预算2410.33万元减少1445.33万元,下降59.96%,主要原因为2023年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进一步压减。
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3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2年预算1.2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其中 :
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没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保有0辆,比2022年预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 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为节约开支,严格按照相关公务接待规定执行。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市卫健局机关(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87.1883万元,比2022年预算100.12万元减少12.9317万元,减少12.91%, 主要原因为行政在职人员转退休,工会福利费和公务员公务交通补贴减少。明细开支情况如下:
办公费7.3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9万元、邮电费3.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维修(护)费0.3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2.7716万元、公务接待费1.2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0141万元、福利费16.3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5.94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35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3年市卫健局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3万元,包括:
1、货物类0.3万元。其中:复印纸0.3万元,主要为各科室日常办公购耗材款。
2、工程类 0万元。
3、服务类0万元。其中: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0万元,主要为网络服务费用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市卫健局2023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1. 基本公共服务类 0万元。
2. 社会事务服务类 0万元。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市卫健局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对2023年财政预算资金1943.4719万元进行了整体绩效评价,其中基本支出978.4719万元,项目支出965万元。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资金815万元、免费健康预防性体检100万元、卫生健康创卫工作及健康硒都经费50万元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无车辆;本单位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位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初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2.行政运行: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0.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