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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屯堡乡中心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8 09:00 来源:恩施市屯堡乡中心卫生院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公开报表

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服务职能,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供危急重症的急救处理和转诊服务。

3、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实重大公卫生服务项目。

4、统筹全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5、组织实施全乡疾病预防控制、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卫生应急工作,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相关工作。向上级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7、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8、完成上级及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由本部卫生院及下属 14个卫生室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含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66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6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13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51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0人),集体人员5人,以钱养事人员4人,村医45人,招聘人员29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国家退休17人,集体退休24人。

遗属人员9人

(四)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以党建为引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健康扶贫政策,按照诊疗规范和医保要求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供保障。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详见附件:屯堡乡中心卫生院2022年预算公开表.xlsx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446.39万元,(所属预算单位1446.39万元)。比2021年预算2482.32 减少 1035.93 万元,下降41.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行预算一体化,按要求未将医疗机构的事业收入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编制,2021年事业收入预算为1100.00万元,剔除这一因素,比上年预算1382.32增加64.07万元,增长4.6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6.39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0%,其他收入0 万,占预算收入的0%。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46.39万元。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 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20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1091.7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4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803.34万元。其中:

基本工资252.28万元;津贴补贴123.49万元;奖金(年终一次性)29.2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86.67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3.98万元);住房公积金64.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7.26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7.87万元。其中:

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35.14万元;退职(役)费145.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33 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45.47万元。其中:

在职人员日常公用经费43.01万元;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2.46 万元。

4项目支出309.72万元。其中:

部门项目支出 309.72万元,包括:1、中央及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90.00万元,其中卫生室100万元,卫生院90.00万元。2、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及免费体检8.18万元。3、村卫生室运行费、工资及保险111.54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 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446.39万元,(所属预算单位  1446.39万元)。比2021年预算2482.32 减少 1035.93 万元,下降41.73%,主要原因是:2022年实行预算一体化,按要求未将医疗机构的事业收入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中进行编制,2021年事业收入预算为1100.00万元,剔除这一因素,比上年预算1382.32增加64.07万元,增长4.63%,

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1136.68万元,比2021年预算1092.14万元增加44.54万元,增长4.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支出增加。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 803.34万元,较2021年743.70万元增加了59.64万元,主要是因为新进招考人员以及工资正常调资原因。

2.商品服务支出45.47万元,较2021年66.52万元减少21.05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87.87万元,较2021年281.91万元增加5.96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助正常调资,新增遗属人员。

项目支出309.72万元,比2021年预算290.18增加19.54 万元,增长6.73 %,主要原因是:2021年村卫生室运行费、工资及保险费未纳入项目支出,2022年纳入项目支出。

其中:主要安排为:

1、中央及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90.00万元,其中卫生室100.00万元,卫生院90.00万元。

2、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及免费体检8.18万元。

3、村卫生室运行费、工资及保险111.54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2022,公务用车保有4辆。

3、公务接待费 0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本单位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屯堡乡中心卫生院(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45.47万元,比2021年预算66.52万元减少21.05万元,减少31.64%,主要原因为进一步压减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工会福利费和培训费。明细开支情况其中:

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4.1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43万元、福利费19.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0万元。包括:

货物类0万元。其中:本单位未安排预算。

工程类0 万元。其中:本单位未安排预算。

服务类0 万元。其中:本单位未安排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屯堡乡中心卫生院2022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本单位根据部门预算的要求对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1446.39万元进行整体绩效支出评价,其中基本支出1136.6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803.3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45.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7.87万元;项目支出309.72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90.00万元,计生免费技术服务及免费体检8.18万元,村卫生室运行费、工资及保险费111.5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水、电、办公耗材、电脑维护、网络使用、学习培训、宣传资料及印刷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的开支;二是年终按不低于48%的比例兑现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作为年末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任务考核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预算政府性基金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相关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收入解释、功能分类科目解释、经济分类科目解释、本部门特有项目解释、其他需要解释的事项,如: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8.一般公共服务(类)××××(款)其他××××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6.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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