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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盛家坝镇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28 09:00 来源:恩施市盛家坝镇卫生院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预算公开报表

三、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五、重要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州、市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制定并实施全镇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地方病防治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镇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向上级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执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4、负责落实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实施全镇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5、负责拟定并实施全镇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管理办法。提高我镇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管理的规范、标准等工作。

6、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我镇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

7、组织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建议。

8、负责拟定卫生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协助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9、搞好并落实我镇爱国卫生运动、防治艾滋病工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地方病防治工作、人口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部门属事业单位 1个,由本部及下属11个村卫生室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编制人数52人,其中行政编制 0人,事业编制52人。在职实有人数 44人、其中、实有在编40人(国家人员)、集体人员4人、招聘人员15人、乡村医生35人,退休 30人。

(四)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一岗双责”。

2.健全完善公卫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管理上水平。

3.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着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4.深化计划生育服务,扎实完成计划生育工作任务。

5.继续抓好医疗体制改革工作,建立健全运行新体制。

6.注重人才培养提高整体素质,构建高标准的人才队伍。

7.加强本院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医疗环境。

二、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盛家坝卫生院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三、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109.77万元。比2021年预算1093.72万元增加16.0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9.77万元,占预算收入的100%,事业收入 0万元,占预算收入的 %,上级补助收入 0 万元,占预算收入的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预算收入的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预算收入的  %,其他收入 0 万,占预算收入的  %。

2022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09.77万元。其中: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安排情况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 万元;

  2. 科学技术 支出 0 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07.46万元;

  4. 卫生健康支出 852.3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支出 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9.91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599.2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89.79万元;津贴补贴98.96万元;绩效117.2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3.3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26.2万元);住房公积金49.9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29万元。其中:退休费 86.9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1.33万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29.74万元。其中:培训费3.15万元,工会经费5.57万元,福利费14.42万元,其他商品及福利支出6.6万元;

4、项目支出272.49万元。

其中:部门项目支出272.49万元,包括:

(1)中央及省级(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资金120万元;

(2)中央及省级(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资金60万元;

(3)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及免费体检5.74万元;

(4)村卫生室运行及村医工资、保险86.75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0 万元。

5、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1109.77万元,比2021年预算1093.72增加16.05万元,增长1.4%,安排情况如下:

基本支出837.28万元,比2021年预算853.98减少16.7万元,减少1.9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的原因,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599.24万元,较2021年585.76万元增加13.48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招录增员的原因。

2.商品服务支出29.74万元,较2021年47.92万元减少18.18万元,主要是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8.29万元,较2021年220.3万元减少12.01万元,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减少。

项目支出272.49万元,比2021年234万元增加38.49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减少54万元村卫生室运行及村医工资、保险86.75万元纳入到项目管理,主要安排为:

1、保障村级卫生室工作的正常运行,方便老百姓就近就医服务,积极推进国家基本药物的落实,让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2、完成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的规范管理。提高慢性病等重大疾病和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问题;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能力及处置能力;

3、落实辖区适龄人群生殖保健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1)有生育能力;(2)可以自由负责任的决定生育时间及生育数目;(3)夫妇有权知道他们所选定的安全、有效、负担得起和可接受的计划生育方法;(4)有权获得生殖保健服务;(5)妇女能够安全的妊娠并生育健康婴儿等工作实施经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22年财政拨款资金未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明细开支情况。增减变动及异常情况说明。其中:

办公费0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 3.1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 5.57万元、福利费14.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6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22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 0 万元。包括:

货物类 0 万元。

工程类 0 万元。

服务类 0 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对2022年财政预算资金1109.77万元进行了整体绩效支出评价,其中基本支出837.2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599.2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 29.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08.29万元;项目支出272.49万元,其中中央及省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180万元,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及生殖保健及免费体检5.7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水、电、办公耗材、电脑维护、网络使用、学习培训、宣传资料及印刷服务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的开支;二是年终按不低于48%的比例兑现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作为年末完成基本公共卫生任务考核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2022年,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本年度未预算政府性基金。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专业名词解释

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术语进行相关解释。包括但不限于各项收入解释、功能分类科目解释、经济分类科目解释、本部门特有项目解释、其他需要解释的事项,如:

1.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 一般公共服务(类):行政运行(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7. 一般公共服务(类):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专项工作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指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根据实际使用功能科目进行说明)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16.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 “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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