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 张义 局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地址:恩施市大桥路68号
值班电话、传真、监督投诉电话:0718-8224390
邮政编码:4450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外),8:30-12:00,14:30-17:30
一、单位基本概况
市民政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把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 落实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主要职责是:
(一) 拟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 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 拟定全市社会救助政策,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救助等救助管理工作。
(四) 负责全市地名管理和行政区划工作。
(五) 宣传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指导婚姻登记机关管理工作。
(六) 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和协调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
(七)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
(八) 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 口老龄化政策措施。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责。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九) 负责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工作。承办涉华侨、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十) 组织、协调社会福利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措施,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十一) 协助市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有关工作。
(十二)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恩施市民政局内设股室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政工人事和政策法规工作;承担机关党办和监察室的职责。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飞
联系电话:8250480
(二)老龄工作股。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教育, 指导协调全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等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区划地名股。负责全市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及地名文化传承和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全市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市内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工作,市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 协助市委社会工作部做好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有关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黄玲
联系电话:8236883
(四)社会事务股。承担全市婚姻登记、殡葬管理和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救助管理工作; 指导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患者救助机构管理工作;统筹做好各项残疾人福利工作, 协调推动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龙世军
联系电话:8224362
(五)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制度和民政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和福利彩票公益金分配意见。负责全市民政项目工作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8244634
(六) 社会救助股。贯彻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法规。拟订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救助等救助标准草案。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吴艾妮
联系电话:8239427
(七) 社会组织管理股 (慈善事业促进股)。贯彻执行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有关政策法规。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全市慈善事业发展和慈善组织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陈雪
联系电话:8463678
(八) 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股。承担全市老年人福利工作,协调推进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民政行业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市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全市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华侨、港澳台收养登记工作。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张红梅
联系电话:8226190
三、恩施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
1.恩施市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负责人:郑建辉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养老服务行业标准,指导全市农村福利院及养老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等级评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指导全市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参与养老政策和标准的制定。指导开展为老助老服务活动。负责供养城区“三无”老人。提供收养服务,弘扬救助精神,对家庭无力照管老人收养,在华无人照顾海外华侨与外籍华人收养,老人自愿有偿收养,收养对象康复治疗等相关社会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2.恩施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
负责人:魏敏慧
联系电话:8254601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及已纳入城乡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负责全市其他部门需要出具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的核查工作;负责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网络平台。
3.恩施市婚姻登记处
负责人:张容
联系电话:8029412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证件、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撤销受胁迫婚姻、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维护婚姻当事人合法权益等。
4.恩施市殡葬管理所
负责人:董蕾
主要职责:负责经营管理恩施殡葬服务中心,提供火化服务、殡仪服务、公墓销售、安葬服务、殡葬用品的制作和销售、餐饮服务、文艺娱乐服务、为殡葬服务提供的延伸配套服务等。
5、恩施市儿童福利院
负责人:裴达攀
联系电话:8297886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范围内无依无靠的弃婴孤儿集中供养和国内外收送养工作。
6、恩施市救助管理站
负责人:吴波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提供救助,对未成年人及行动不便的老年人等特定流浪乞讨对象实施主动救助和帮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