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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1-02-27 05:07 来源: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桂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作者: 字体:加大 减小


    一、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被评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省统一规定为每人每月100元。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入个人账户。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需要提供资料:

申请重度护理补贴的残疾人应提供个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填写《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

    五、政府供养的成年的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享受了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重度残疾人,可择高申领,但不得重复申领护理补贴。

    七、领取护理补贴对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民政、残联和乡镇、街道的复核。领取护理补贴的个人发生重大变故应及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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